1、 工程量大
地形是骨架,没有一定的工程规模,就显不出它的主导地位。上海植物园,园址是龙华苗圃,地面很低,平均标高只有3.8~4.0m,地下水位较高,0.8M左右,为满足不同植物生态习性的要求,需要创造不同植物生长要求的地形空间,就要进行挖湖堆山,地形处理,创造植物旱生、湿生、水生的生态环境。由于工程量大这个特点就决定了土方工程的第二个特点。
2.工期长
又如上海植物园,从74年开始到83年,正式开放一共十年时间,其土方工程一项占了六年。
3、投资大
工程量大,工期长这二个特点,势必导致投资的巨大,仍以上海植物园为例,从建园到开放共进行了77项工程一共投资1085万元,其中土方工程占了3447万超过1/3,接近1/2。
4、 影响面广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我们前面已经讲过,地形(山、水、平地)是整个园林的骨架,也是其他工程的基础(园路、建筑、绿化),地形处理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其他工程的实施使用,直接影响到整个园林的景观,而且地形一经定局,再要改变则牵涉面广,困难大。